在用储罐存在不合格缺陷的修复方法及质量标准:
1、打磨法消除缺陷
2、补焊或贴补
3、更换筒节
4、挖补
5、快速堵漏
储罐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
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因故较长时间中断继续作业,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7、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体积比)之间。
8、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爆炸原因:
1、焊缝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筒体和封头会分离,一般都是封头会因为压力原因被炸飞,像炮弹一样飞出。
2、母材出现问题,也就是筒体被破坏。有的情况下焊缝的屈服强度(可以理解为抗压能力)**钢材本身的时候,那么完整的筒体上强度薄弱的地方会破裂,瞬间释放出大量压力和内部介质,产生强大冲击力。
考虑到爆炸的危险性,所有的压力容器上都会安装安全泄压装置,像泄压阀或者是爆破片,一旦泄压装置出现问题,那么爆炸也没法避免。
此外,因为有较大可能性会产生二次爆炸,比如A容器出现事故爆炸了,产生了较大的热量和冲击力,然后边上的B容器虽然容器本身状况良好,但是因为受到很大能量后也不可避免的出现故障,紧接着B容器也可能会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后安全问题
1、冲击波破坏建筑物,设备或直接伤人。
2、压力容器碎片伤人或击穿设备。
3、器内介质外溢,产生连锁反应。
4、如果爆炸范围较大,短期内大量通讯导致的暂时性通讯中断。大量人群转移导致的交通拥堵。
5、未知的伤害、二次爆炸、以及可能存在的有毒烟雾。
6、当容器所盛装的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容器破裂爆炸在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气,并迅即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爆性混合气,在扩散中遇明火即形成二次爆炸,常使现场附近变成一片火海。
一、化工储罐种类
1、金属储罐:碳钢储罐,不锈钢储罐,铝储罐等。
2、非金属储罐:塑料储罐,陶瓷储罐,玻璃钢储罐等。
3、金属非金属复合储罐:钢衬四氟储罐,钢衬聚乙烯储罐,钢衬聚烯烃储罐,钢衬胶储罐等。
二、化工储罐的维护与检修
清洗或更换液面计修理或更换进、出口及排污阀门疏通清理冷却水盘管。检查修理安全阀放空阻火器。修补防腐层和绝热层 。
大修:包括中修项目修理化工储罐内件,对发现有裂纹,严重腐蚀等部位,相应修补或更换筒节。修补可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修复。
根据内外部检验要求,以及经过修补或更换筒节后,需进行试漏或液压试验。全面除绣保温。
对储罐内外部检验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理。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储罐的修理,如开孔、补焊、更换筒节等,应根据《容规》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批准。
修理所用材料(母材、焊条、焊丝、焊剂等)和阀门,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利用旧的材料阀门、紧固件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装配储罐的紧固件应涂润滑材料,紧螺栓时应按对角依次拧紧。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复使用,选用垫片时,应考虑介质的腐蚀性。修理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防腐保温工作。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 50737-2011
6.2.3 油罐进油管道控制阀门应采取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措施。
6.2.4 油罐宜采取低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泵的措施。
11.1.2 每座油罐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和高高液位开关、低低液位开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连续液位计应具备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3 高高液位开关应具备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
4 低低液位开关应具备低低液位联锁停输油泵并关闭泵出口阀门的功能,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
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外浮**罐和内浮**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60-2008(2018年版)
6.2.23 可燃液体的储罐宜设自动脱水器,并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
6.3.11 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SH 3136-2003
5.3.2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连锁。必要时应加设低液位报警器。
5.3.3 对于间歇操作下槽车装卸的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应设置高高液位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进料装置。对于单组份液化烃或炼化生产装置连续操作的球形储罐,其联锁要求应根据其上下游工艺生产流程的要求确定。